实验室搬迁实施4大要点:
1.实验室设备的包装保护:
包装完成后根据标签要求在外包装箱上注明“物品特性”如,液体;高精密仪器;玻璃器皿等;
2.实验室设备的搬运防护:
搬运过程中,对途经的通道事先统统走一遍,如,转弯;进出门口时门框尺寸;货梯轿厢与地面间的空隙或高低差等;
3.实验室设备的低速运输:
控制车速是对精密仪器最好的防护,尽管我们在包装时已经考虑的仪器对防震的要求,低速同时也是必要的;
4.实验室设备的安装调试:
设备搬运完成后,就需要对设备进行就位,安装已经调试,这项工作完成之后,才算是实验室搬迁整体工作的结束。
除了上述内容,实施过程中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的,比如:
“每台仪器的配件都打包在一起,做好标记,以防弄混。”
“把GC与MS分离,把传输线拆开就好了,小零件用封口袋装着,最好装箱。”
“一些接口接头,都需要保鲜膜封好,防止进入异物。”
“接线之类的,先拍照,到时再还原。”
“接线过多,也可以适当标注一下。”
“短途无问题,裸搬好方便,不过长途搬运就必须打包。”
实验室搬迁到新位置后,需要做哪些工作来保持实验室的资质呢?
1.需要对地址变更通知,实验室应在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秘书处;
2.实验室要立即停止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并制定相应的验证计划,保留相关记录,待CNAS通过现场评审方式确认后,方可继续(恢复)在相应领域内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
3.如果实验室地址变更而未及时通报CNAS秘书处,或CNAS尚未确认,实验室就使用认可标识,CNAS将视情况做出暂停或撤销认可处理。
※以上三点是CNAS-RL01的规定,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具体要进行如下的操作:
1.对搬迁后的实验室进行确认核查:
搬迁最主要的核查是实验室的设备和实验室的环境,需要保证设备能保持原来的状态。
设备的核查的主要的方法是校准,检定,也可以由实验室自行进行核查,比如测试标准物质核查,和其他设备比对核查,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对环境的核查主要是保证新搬迁的实验室的条件满足标准和仪器的要求,比如,电压满足设备的要求,光照满足相关测试标准的要求。
2.用什么方式通知认可委:
用书面形式通知,具体按填写 CNAS-PD20/26-B/1《变更申请书》和变更申请书的附件
附表2:《地址变更申请表》;
附表3:《机构关键场所变更自我评价表》;
附表4:《机构关键场所变更申请表》;
具体在CNAS的网站上下载。
3.搬迁后的现场评审:
搬迁后认可委会派专家到现场评审,实验室要做好迎接评审的工作,重点注意搬迁后的设备和环境。
来源:实验与分析LB6411中子剂量率探测器德国伯托BERTHOLD
LB6500-4-H10剂量率探头德国伯托BERTHOLD
LB761低本底放射性测量仪德国伯托BERTHOLD
LB134剂量率监测器德国伯托BERTHOLD
LB2046便携式αβ测量仪德国伯托BERTHOLD
LB761低本底放射性测量仪德国伯托BERTHOLD
LB790低本底放射性测量仪德国伯托BERTHOLD
LB1343污染测量仪德国伯托BERTHOLD
LB147手脚衣物污染监测仪德国伯托BERTHOLD
LB124SCINT便携式污染测量仪德国伯托BERTHO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