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实验设计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室工作的设计规划建筑。一般包括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公用设施等用房。
实验用房:直接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用房。包括通用实验室、专用实验室和研究工作室。
辅助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服务的用房。包括学术活动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动物房、温室、标本室、附属加工厂、器材库等。
公用设施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所需环境及其它条件保证的用房。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给水、排水、软化水、煤气、特殊气体、压缩空气、真空、照明、供配电、电讯等设施的用房。
通用实验室:适用于多学科的以实验台规模进行经常性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实验室。
专用实验室:有特定环境要求(如恒温、恒湿、洁净、无菌、防振、防辐射、防电磁干扰等)或以精密、大型、特殊实验装置为主(如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天平、谱仪等)的实验室。
研究工作室:用于科研实验人员从事理论研究、准备实验资料、查阅文献、整理实验数据、编写成果报告等的用房。
标准单元组合设计:为保证实验用房具有适应性的设计原则,即从当前和长远科学实验工作内容、仪器设备及人员的发展变化出发,综合考虑确定实验用房的三维空间尺寸、实验室建筑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建筑结构选型、公用设施供应方式等。对于框架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系指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对于混合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相当于框架结构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
科学实验室平面设计
科学实验室选择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应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科学实验室应满足科学实验工作的要求,并应具有水源、能源、信息交换和协作条件,交通方便。
科学实验室选择应满足建筑用地、实验用地、绿化用地和环境净化的需要,并应留有发展用地。
科学实验室与易燃、易爆品生产及储存区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科学实验室应避开噪声、振动、电磁干扰和其它污染源,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对科学实验工作自身产生的上述危害,亦应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科学实验室应有相应的安全消防保障条件及措施。
科学实验建筑应由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公用设施用房等组成。其设计应合理安排各类用房,做到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通用实验室、专用实验室及研究工作室宜采用标准单元组合设计,其结构选型及荷载确定应使建筑物具有使用的适应性。
科学实验室设置采暖及空气调节的科学实验建筑,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减少外窗面积。设置空气调节的实验室外窗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及隔热性,且宜设不少于窗面积1/3的可开启窗扇。实验室底层、半地下室及地下室的外窗应采取防虫及防啮齿动物的措施。
科学实验室门由1/2个标准单元组成的实验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m,高度不应小于2.lOm。由一个及以上标准单元组成的实验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 20m,高度不应小于2.lOm。有特殊要求的房间的门洞尺寸应按具体情况确定。实验室的门扇应设观察窗。外门应采取防虫及防啮齿动物的措施。
科学实验室走道地面有高差时,当高差不足二级踏步时,不得设置台阶,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8。
科学实验室楼梯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科研实验人员经常通行的楼梯,其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 28m,高度不应大于0.17m,四层及以上的科学实验建筑宜设电梯。
科学实验室厕所距最远工作点不应大于50m,厕所应设前室,并配备洗手盆及镜箱。男厕所每30人设大便器一具,每25人设小便器一具(小便槽按每0.60m长度相当一具小便器计算),且大便器和小便各不宜少于两具。女厕所每15人设大便器一具,且不宜少于两具。科学实验建筑内应设卫生用具间,可独立设置或与厕所结合设置,其内应设拖布池及拖布吊挂设施和地漏。
科学实验室宜设更衣间,每人使用面积不宜小于0.60m,且应设更衣柜及换鞋柜,更衣间可采用集中式、分散式或两者结合的布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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