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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树脂密度测定方法

2018-06-05 09:48:11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01675—1985《塑料——液体树脂——比重瓶法测定密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23℃ 下用比重瓶测定液体环氧树脂密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低粘度和中等粘度液体环氧树脂密度的测定。

2 原理

在23℃下测定已知容积比重瓶中所含树脂质量,除以比重瓶容积,即为树脂的密度。

3 仪器

3.1 比重瓶:用50或l00mL容量瓶改制。刻度以上颈部高度不得超过50mm,其参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比重瓶在23℃的容积,由同一温度下该比重瓶中所容纳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的质量进行校正。

3.2 漏斗:颈长正好插到比重瓶刻度,其外径略小于比重瓶颈部内径,内径应尽可能大。

3.3 天平:感量0.1mg

3.4 恒温水浴:保持在23±0.1℃。

3.5 具塞锥形瓶:容量200~600mL。

4 试样

将约150g时脂放入具塞锥形瓶中,加热至40±5℃1),确保无气泡。如有气泡应保温静置至气泡消失,或用金属丝摩擦容器壁排除气泡后作为试样。

采用说明:

1) 国际标准无此规定。

5 操作步骤

5.1 将比重瓶洗净,在105±5℃烘箱中烘干,于室温下放置30min后称量,准确到0.1mg。

5.2 将漏斗放入比重瓶,从漏斗中加入试样至刻线,取出漏斗,其颈端部不得碰到比重瓶内壁,瓶内试样不能有气泡。

5.3 将盛有试样的比重瓶放入23±0.1℃的恒温水浴中,恒温60min后,滴加试样至刻线,继续恒温,直至液面稳定在刻度线上为止。

5.4 将恒温的比重瓶从水浴中取出、擦干,在室温下放置30min,称量盛有试样的比重瓶,准确到0.1mg。

6 结果计算

6.1 液体环氧树脂密度按式(1)计算:

式中:

23——23℃时试样的密度,8/mL;

m1——盛有试样的比重瓶在23℃时的表观质量,g;

m0——空比重瓶在23℃时的表观质量,g;

?a——23℃时的空气密度,近似等于0.0012g/mL;

V——23℃时比重瓶容积,mL。

6.2 比重瓶容积按式(2)计算:

式中:V——比重瓶容积,mL,

m 2——盛有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比重瓶在23℃时的表观质量,g;

?e——23℃时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的密度,等于0.9976g/mL。

以两次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为试验结果,取至小数点后第三位。

7 允许差

平行试验结果之差不大于0.001g/mL。

8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注明按照本国家标准;

b. 注明试样名称、型号、批号、生产日期;

c. 试验结果;

d. 可能影响结果的因素;

e. 试验人员;

f. 试验日期。

来源:实验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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